2024年基建维修管理制度5篇目录第1篇学院(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第2篇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3篇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第4篇学院基建维修管理制度第5篇某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某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一、学校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总务处具体负责,另设安全员两名,负责对施工工地进行监督
二、基建维修工程严格按国家规定进行报建或审批,待各种手续齐全后方可开工,手续不全的项目不得开工
三、基建维修施工工地必须与学校教学区、师生活动区隔离,并设置相应的防护设备和警示标志,不得在隔离区以外的地方堆放建筑材料、杂物等
四、施工车辆进出校门或在校园内行驶时必须慢行,上课期间不得鸣号,不得在校园内随意停放
五、基建、维修工程竣工后报请有关部门进行验收,未通过验收的工程禁止使用
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一、学校新建改建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所有基建维修项目必须遵循满足使用功能、节约建设经费、兼顾美观,确保经费的原则和先预算审核,后组织施工的程序
二、根据学校年度维修预算或教育、教学、师生生活等的紧急需要,总务处及时拟定基建维修项目、计划,做好工程预算,预算应详细、清楚,明确工料及施工方式,报校长审批
5000元以上项目须经校长同意签字,并组织招投标
总价超过10000元,由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是否立项
总价超过50000元,按规定报教育局计财科和镇政府审批
三、1000元以上的项目由总务处负责询价比价,询价一般不得少于三家并填写好询价记录,推出信誉好、质量优、价位低的单位,报分管校长审核、校长审批
5000元以上项目由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施工单位
四、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项目采用简易招标法
全体校领导、总务主任、各部门负责人等组成招标小组
总务处负责拟定招标书并报校招标小组,召集招标单位(有效竞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发放招标书,收齐投标书(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