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农业品牌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
31•【字号】沧政办字〔2022〕22号•【施行日期】2022
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农业品牌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沧州市农业品牌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3月31日沧州市农业品牌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市委“一四五九”工作思路为引领,全面加强农业品牌建设,打造高品质、好口碑的沧州农业“金字招牌”,提高农产品综合效益,推进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制定2022-2024年农业品牌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立足沧州特色农产品资源,把品牌农业作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面向国内国际两大市场,以京津雄市场为重点,突出“丰富、安全、绿色、优质”的产品特色,遵循品牌建设规律,强化专业机构设计、立体宣传推广、营销拓展,培树一批影响力大、竞争力强、带动明显的沧州农业品牌
(二)主要目标
围绕15个特色优势产业集群,集中力量抓好8个系列“沧州品牌”、8个区域公用品牌、5个领军企业品牌建设,带动全市农业品牌发展,形成“突出重点、分级推进、带动全局”的品牌建设新格局
2022年底,市级以上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