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安全管理制度成品油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石油成品油库(以下简称油库)是接卸、储存、供应石油成品油的基地
为了提高油库的科学管理水平,做好成品油的供应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石油成品油(以下简称油品)具有易燃爆、易挥发、易渗漏、易于集聚静电荷的特性
油库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
第三条油库要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油库现代化技术水平
第四条油库必须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不断提高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的管理水平
第五条油库必须贯彻执行勤俭办企业的方针,改善经营管理,减少油品损耗,降低流通费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油库必须根据设计规范,制定布局总体规划
经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审定批准后,作为扩建和更新改造的依据
新建、改建油库时,油库管理部门要参与方案论证、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油库及其主要设备拆迁,要按程序上报批准后,方能实施
第七条油库必须认真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遵章守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八条油库必须根据本制度要求,结合本身实际情况,建立起从油库主任到每个岗位职工分工具体、职责明确的岗位责任制、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到严格考核,保证贯彻执行
第二章油库内部机构和主任职责第九条油库等级划分:一级油库总容量50000m^3及以上
二级油库总容量10000-50000m^3以下
三级油库总容量2500-10000m^3以下
四级油库总容量500-2500m^3以下
(以上总容量系指石油库储油罐的公称容量)第十条油库的人员编制,按照业务收发量大小、作业环节多少、复杂程度,本着精简的原则,进行定岗定员
消防人员按照《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规定配备
警卫人员从各地实际出发,由油库提出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