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2024年井下防爆电气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井下防爆电气的管理,保障矿山等井下工作场所的安全,依照《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矿山及其他井下工作场所的防爆电气管理,包括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维护、检修等内容
第三条井下防爆电气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要求
对于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情况,应参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管理
第四条井下防爆电气管理应与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相衔接,形成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二章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选用第五条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应根据工作场所的爆炸性环境特点进行选型,确保能够安全可靠地运行
第六条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要求
选用时应注重设备的性能、技术指标以及安全可靠性等方面
第七条厂家生产的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应经过相关部门的鉴定或认证,具备相应的防爆性能
第八条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选用应考虑工作环境的爆炸性等级和温度,以确保设备能够适应现场的工作条件
第2页共6页第九条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选用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产品质量、安全及环境保护的要求;(二)适用于工作场所的爆炸性环境特点;(三)具备防爆性能,满足工作场所的爆炸等级要求;(四)具备良好的环境适应性,能够适应工作场所的温度、湿度等条件;(五)具备可靠的运行和维护性能,易于安装、检修和保养
第十条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选用应根据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使用和保养等全寿命周期进行综合考虑
第十一条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选用应有明确的技术要求和评审流程,确保选用的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选用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归档
第十三条已购置的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其防爆性能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第三章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护第十四条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