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科技20o6年第2期关于我市贯彻执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情况的调研报告安庆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工作部署,3月13日至15日,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在市人大副主任孙嘉达带领下,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工委委员成立调研组,在市科技局的配合下,对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以下简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的情况,分别对国有、民营、市属和县(区)属等不同企业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深入到潜山县及安徽曙光化工集团、安庆恒昌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同发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帝伯格茨缸套有限公司、安庆市荣光玻璃集团有限公司、安庆赛尔特公司等企业,听取了市科技局关于贯彻执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情况的报告,现将调研情况和初审意见一并报告如下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刚刚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
“我国已进入必须更多地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阶段,要把加快科技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
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有效整合全社会科技资源,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科技如何切入经济,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经济的发展在于加强科技创新,而科技创新又在于产品创新
近些年来,我市在贯彻执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推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1、营造良好环境,为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有力保障
为贯彻执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我市相继出台了《关于保护民营科技企业权益的决定》、《关于加强技术创新、促进科进成果产业化的实施意见》、《安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关于激励市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优化了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环境
人才是创新的不竭动力
为此我市制定了《关于实旖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就人才工作的战略地位
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