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保证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党要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这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向全党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党对自身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
目前党内存在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不仅严重侵蚀着党的机体,削弱了党的战斗力,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而且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成巨大威胁
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起,激浊扬清、正本清源,才能增强党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我们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在我国社会发生深刻变革的历史进程中,能否建设一个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对我们党的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
当前,党内和社会上存在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给社会和谐与稳定带来严重影响
从最近10多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案件情况看,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比较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查处的党员干部人数一直居高不下
据有关方面统计,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人数,1993年至2002年为151
53万人,2002年12月至2020年11月为17
45万人,2020年12月至2020年11月为16
二是涉案金额越来越大
据统计,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经济类案件,2020年百万元以上的案件为1780件,涉案金额194
3亿元,其中亿元以上的案件有21件
三是违纪违法的中高级干部明显增多
据统计,2020年12月至2020年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