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金融业扶持县域经济革新意见县域经济发展3年试点工作圆满结束,县域经济发展工作由集中力量抓“点”迈入统筹兼顾抓“面”的新阶段
在新的起点上,全省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具有许多有利条件,也存在不少制约因素,必须把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以更高的工作目标、更大的工作力度、更实的工作举措,推动全省县域经济实现新的跨越
在完善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制度和措施的基础上,现就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升大型银行服务县域经济的功能一是工、农、中、建、交、国开等6家大型商业银行省级分行应根据全省县域经济3个类别县发展的实际情况,建立中小企业客户服务部或者类似机构,明确相关责任和业务人员
县域分支机构当年新增存款,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范围内,剔除缴存资金外,大部分应当用于当地信贷投放
二是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贷款支持力度
按照银监会下发的《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的不同重点,对3个类别县实行“分类指导、分别授信”
对推进县域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镇化、市场化的项目,特别是县域交通、能源、旅游、矿产、绿色农业产业等建设项目的资金要求,经评估论证符合要求的,给予积极的贷款支持;对信用环境好、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县(市、区),在项目的安排、贷款的审批上,给予优先考虑
三是积极推行“两个不分,一个中心”的扶持政策
坚持“不分经济性质,不分规模大小,以效益为中心”的原则,对县域内企业一律平等对待,采取“成熟一个、支持一个、发展一个”的政策
对产品有市场、有效益、有发展前景的XX县区域企业和项目,以及政府与有关部门筛选推荐的企业,给予重点贷款支持
四是制定适合不同类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特点的贷款政策,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推出针对不同需求的贷款产品,在县域若干物流中心试行联保贷款,并建立风险基金补偿机制;拓宽担保渠道,鼓励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