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为贯彻落实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文明创建的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创建职能作用,结合县局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一、活动目标以建设大美**、树立良好对外形象为目的,通过实施单位内部创建工作提升工程,重点整治单位内、外部环境脏乱差现象和不文明行为,营造干净整洁、明亮舒适、服务规范、文明有序的环境,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通过实施交通秩序提升工程,整治XX县区三轮车、电动车及机动车辆乱停乱放、乱调头等现象,规范XX县区交通秩序,为打造更实、更快、更好、更美的**新形象作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县局成立文明创建提升活动领导小组,王超局长任组长,刘小唯政委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李中华副政委兼任办公室主任,政工监督室副主任杨海秀、警务保障室副主任宋德丽、督察大队大队长田野、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仲继启、指挥中心(办公室)副主任杨宝功、交管大队教导员张家宝、治安大队大队长王杰、巡防大队大队长陆洁以及其他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统一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督察检查
三、任务分工(一)完善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交通设施,规范XX县区交通秩序管理,做到行人、车辆各行其道,文明有序通行;加强XX县区三轮车、电动车驶入机动车道的查处力度,整治车辆乱停乱放、乱掉头、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现象;加大对XX县区主要交通路口和广场、公园、医院、超市等门前交通秩序的管理力度,重点做好**路、**路、**路、**路车辆乱停乱放管理;严查严管机动车辆、行人闯红灯行为;严禁商业广告车辆进入XX县区各主次干道;根据XX县区变化,及时更新更换交通设施;更换新华书店和工商银行十字路口停车棚广告,增加公益性广告内容,不得少于全屏40%;在**路高架灯第1页共4页路口设立大型led宣传屏;与县电视台联合设置文明交通专题专栏,定期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