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中山市南区街道良都东片区(1704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修改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
20•【字号】中府函〔2023〕235号•【施行日期】2023
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中山市南区街道良都东片区(1704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修改的批复中府函〔2023〕235号南区街道办事处:你街道《关于申请启动南区街道良都东片区(1704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请示》(中南办〔2023〕38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若干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3号)、《中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山自然资规字〔2022〕9号)有关要求,原则同意你街道启动《中山市南区街道良都东片区(1704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修改》(以下简称《控规》)编制工作,报批成果以报批年份标明版次
二、上述《控规》一般修改过程中,要充分核实用地功能调整地块的权属情况和片区公共服务设施情况,重新核算并高标准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道路系统
要做好与已出让建设用地合同约定规划条件的衔接,不得随意改变用地性质、容积率等强制性规划条件
对具备收储条件的用地要加大收储力度,促使形成连片整备、连片开发
三、你街道应尽快组织编制上述《控规》一般修改方案,认真贯彻《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若干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有关要求,在《控规》一般修改过程中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确保《控规》各项内容落实《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关指标符合《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