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的改革和创新一、坚持党政分开原则,建立新型党政关系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在政治体制改革和党的领导体制改革中决不能片面强调执政党同国家政权截然分开,以此来削弱党的领导
但要确立党政职能分开的新的执政理念,建立起重大决策统一、重要职务交叉兼职、具体职能分开的党政领导体制
这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证国家政权机关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
正确处理党与人大的关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由全体选民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组成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基点应当放在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领导干部执掌全国人大这一国家最高权力,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升为国家法律,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上
要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推选党员领导干部进入各级人大,并合法运用党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中的优势,使党员占据人大各个委员会的多数及其主要领导人职位;要通过各级人大的党组作为纽带把党的系统与国家权力机关连接起来,充分发挥人大党组对党员的领导作用,统一党员代表的思想,协调党员代表在人大立法和选举中的作用;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同发扬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地统一起来,善于把党和人民的意志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避免以政策代替法律现象的出现;要维护人大的权力和威信,凡是由人大任命或选举产生的重要领导干部,非经法定程序,党组织不得擅自决定对其调离或重新任免,更不能将地方人大选举中落选的干部调任到其他应由选举产生的岗位任职;在人大中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党员在党内选举中落先或被解除职务,敢必须相应地辞去其在国家权力机关中的任职,由党组织重推荐党员干部依法担任人大领导职务
总之,执政党必须牢牢掌握对国家权力的领导权和控制权,通过进入人民代表大会这一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来实现党的执政意图,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最基本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