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1云南省大理市“6·11”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1/82019年6月11日6时4分许,大理镇银苍社区叶榆路北端十七幢4号杨庆云户房屋发生火灾,火灾造成6人死亡,烧损房屋装修、家具家电、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营业用家具设备等物品,过火面积约23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349244
事故发生后,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大理市和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全力做好工作,尽快查明原因,深刻吸取教训,全面、深入开展大理古城消防安全存在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坚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大理古城安全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大理州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了大理市“6•11”火灾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周密细致的现场勘验、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
一、火灾事故基本情况(一)火灾事故发生经过2019年6月11日6时4分许,位于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大理镇叶榆路十七幢4号建筑一层大理市建华旅游信息咨询服务部内距南墙0
5m、距西门3
3m的南墙中柱货架底部旁的沃趣牌锂电池在充电过程中起火,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扩大成火灾,导致该建筑内的6人因吸入有毒烟气窒息死亡
(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2019年6月11日6时7分28秒,大理州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大理镇银苍社区叶榆路一处民房起火,有人员被困
指挥中心立即调派古城消防救援中队出动4车16人前往灭火救援,并于6时16分到达现场
经现场侦查,火势处于发展阶段,一、二层已完全燃烧,三层局部燃烧
古城消防救援中队立即展开火灾扑救,营救被困人员,6时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