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和谐社会的基础以及政府的作用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当前中国社会的一个理论热点和实践方向,这一伟大社会目标的提出反映了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马克思主义总体性哲学观念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新的运用
从政府与社会关系的历史来看,现代社会的发展对政府越来越提出了直接的要求,在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伟大的社会工程中,必然要求政府扮演积极主动的引导者角色
同时,由于服务型政府及其引导型职能的建设,也为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挥作用提供了保证
关键词:总体性;和谐社会;服务型政府;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自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历史目标,这是基于马克思主义总体观念而在社会主义实践中的又一项伟大创新工程
完整系统的马克思主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它的无产阶级革命理论;另一方面,是它的社会主义建设理论
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革命理论是以阶级斗争为核心内容的,而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建设理论是建立在总体性哲学范畴之上的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追求是马克思主义总体性哲学观念在实践中的运用,其基本内容是人的全面的发展,是把社会主义社会建成“自由人联合体”的具体行动
“和谐社会”的境界就是“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
”(注释1)正如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革命理论在现实中的实现过程是在其政党的组织和领导下进行的一样,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也需要由其政党以及这个政党领导下的政府将其付诸实施
也就是说,在走向“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发挥着引导的功能
因此,当前摆在我国政府面前的任务,就是科学地分析和把握时势,认识政府引导“和谐社会”构建运动的客观基础,同时,通过自身的变革去增强政府引导社会的能力,并作出科学的路径选择,从而真正承担起在“和谐社会”构建中发挥主导作用的角色
一、“和谐社会”构建的现实基础在中国,构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