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立维护司法公正的长效机制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终极目标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的一个伟大创举,是全国各族人民梦寐以求的社会理想,对司法公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只有建立维护司法公正的长效机制,树立司法权威和社会公信度,才能更好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司法公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司法公正是现代司法理念的价值核心,是指司法人员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坚持和体现公平与正义的价值准则,它以实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为目标,最大限度的实现社会正义的价值理念
因此,司法公正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司法制度赖以存在和具有至上权威的基础,是人民司法永恒的价值追求和生命线,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需要和内在要求
司法公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保证
作为一种社会的理想状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秩,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而这五个方面的要求都与司法公正紧密相连,不可或缺
民主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基础
人民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的根本性质,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和谐社会;法治是我国基本的治国方略,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法治不兴,法律至上权威难以树立,社会难以安定有秩,难以实现社会和谐
而民主法治的实现需要司法公正来保证和推动
只有确保司法公正,才能加快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促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法制化、规范化,实现社会安定有秩,和谐发展
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是人类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是社会主义法治最高的价值目标,而司法公正则是维护第1页共7页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征程中,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能否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能否得到及时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