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青年法官的社会责任自从成为一名助理审判员,拥有了办案资格那天起,对什么是法官,法官的社会责任,特别是青年法官该如何履行社会责任等问题的思考就一直伴随着我的工作
阳历年前,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加班加点开庭、调解、写文书,我就问自己,这样累换得的高的结案率就证明了自己已经承担并履行了相应的社会责任了吗
回答:当然不是
结案率只表明法官工作效率的高低,不能仅用它来考量法官承担社会责任多少
党的十八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等,既是对我们青年法官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的明确,更是为我们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在我国民事纠纷案件占人民法院诉讼案件七成还多的现状下,由于民事立法的稳定性与社会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法律的滞后性等问题,对民事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法理知识水平、程序运用能力、庭审驾驭能力、审理案件综合能力,特别是做群众工作能力、化解纠纷能力、调解能力的要求等不同于行政及刑事诉讼法官,很多的时候,在强调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中更看重社会效果这一独具的特色,使得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青年法官的社会责任更加突出、内容更加丰富
在此,笔者结合自身审判工作,与大家一起对民事审判工作中青年法官的社会责任问题,贯彻“司法为民”宗旨、通过具体的审判工作承担社会责任等问题进行研讨,以期通过讨论共同提高
一、关于法官的社会责任法官社会责任的含义:“法官的责任是当法律运用到个别场合时,根据他对法律的诚挚的理解来解释法律
”法律职业(法官)是指“一群人从事一种有学问修养的艺术,共同发挥着替公众服务的精神,虽然附带地以它谋生,但仍不失其替公众服务的宗旨”
《法官法》第三条规定:“法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替公众服务的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并不只是对法官职责简单概括,而是随着时代的发展,随着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