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看,社会的和谐,既包含稳定、协调,又高于稳定、协调,它是社会稳定和协调的理想状态;既体现公平,又促进效率,它是公平和效率的统一;既包含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又包含社会发展的平衡机制,它是社会动力机制和平衡机制的统一;既是一种价值目标,又是一种不断推进的现实的社会历史过程,它是价值目标和社会历史过程的统一
这样来认识和谐社会,实际上是一种整体性思考问题的观点,把治国理政的视野拓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人等各个方面,并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政策和道德等手段,统筹各种社会资源,综合解决社会协调发展问题
在人类历史上,以农业经济为基础的封建社会从本质上看是不和谐的社会
中国封建社会长达两千多年,尽管出现过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和康乾盛世等,但是国家依靠强权和专制维系社会的稳定,社会矛盾经常激化,封建王朝不断更替
以早期西方式的工业化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社会,也是不和谐的社会
我国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确立,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了条件
我们所要建立的和谐社会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现代的、新型的和谐社会
胡锦涛同志全面论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我就其中的活力、公正、有序、安定等四个问题,谈一些学习体会
(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活力问题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应当是充满发展活力的社会
社会活力是社会进步、协调、和谐的基础和条件
社会活力不断增强,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
社会活力的构成大体包括三个层面
一是社会主体的活力,表现为人的能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
二是作为社会生产和生活直接构成要素和资源的活力,如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环境条件的控制和改善,新的知识、思想、文化的形成与创造等等
三是社会生产、生活运行方式和机制所具有的活力,能够实现社会系统的自我延续、自我调控、自我更新并发第1页共8页挥其功能
这三个层面不可分割、互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