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第一篇: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发包单位(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适应石油工程建设的需要,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外协作业施工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石油建设工程在施工中人身、作业、设备的安全,提高石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水平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发、承包方安全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特此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二、工程地址:三、工程范围: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与石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
五、发包方的安全责任:1、工程项目发包前,发包方安全监督机构必须对承包方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并出具资质和条件审查书,合格后方可参加工程招、投标等活动
2、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2
1持有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社会工伤保险证明
2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配备的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第1页共19页产需要
4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
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措施、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
5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者设有兼专职安全员
3、在有危险性的石油生产区域内作业,开工前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应有完整的交底资料和交底记录,并经双方交底人员签字
并要求承包方事先制定施工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