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市场经济体制中诚信原则之确立目前,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初级阶段,道德调整,诚信守法,应成为调整人们行为的重要手段
市场经济条件应当建立严格的违反诚信的警示制度和救济制度,诚信应赋予崭新的时代内容和鲜明法律意识
一、当前诚信在我国市场经济建设中面临缺失危机的现状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其本质应当属于法治经济
诚信是确保有效建立法治经济的重要因素,是构建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础,但在我国当前市场经济建设的初期,由于种种因素,诚信已经成为最稀缺的资源之一
不守诚信,在商品生产、流通领域尤为明显
许多企业不讲诚信,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三角债问题突出,等等
可以说,这几年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招数”比申请专利的数量还多
“陈馅月饼”之类毕竟属于“小儿科”档次,且已“露馅”,不值一提
如今,用硫磺熏成“老生姜”,用皮革脚料制成“年耳朵”,倒有些“创意”,初步凸现了“科技也是制假第一生产力”的优势
据报道,因为逃废债务、合同欺诈、制售伪劣产品等,我国每年要为不守诚信付出近6000亿元人民币的惨痛代价
究竟该由谁来为如此巨大的损失买单付账呢
如果诚信危机得不到有效解决,必将造成经济秩序的混乱,最终受害的是民族的利益、国家的形象
因此,诚信建设已经成为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面临的最为迫切的内容之一
二、在市场经济建设中引起诚信危机的原因诚信危机虽然客观存在,且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但解决问题的前提和关键在于,要找出不诚信得以存在的原因
导致当前我国社会中产生诚信危机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方面:⒈我国缺乏一套统一的健全的诚信法律体系
要建立诚信法律体系,创造一种诚信环境,从而让人们在面临守信还是失信的选择时,因守信的收益大于守信的成本,失信使其寸步难行而必然选择守信,并促使人们根据诚信的原则参与市场竞争和市场交易
我国目前法律中虽然已经将诚信作为一项基本原则规定下来,但是还仅仅局限在民法和合同法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