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税收征管查协调会机制文章标题:论税收征管查协调会机制自我省地税系统征管业务软件上线以来,我们系统内部的征收和管理两个环节的相互分离和制约才真正发挥应有作用
可以从一个侧面印证其作用的是,稽查环节的滞后上线在带来“缺失的一环”的美中不足局面外,稽查环节与征收或管理环节之间的相互摩擦也似乎少了很多
在实际工作当中,没有工作摩擦一般是不会有较大地工作进步
在各环节相互制约过程中,几个部门之间的磨合必不可少,甚至是“痛苦”的
作为解决基层多部门间工作分歧的税收征管查协调会这种机制,在实际工作中除了不仅搭建起了一个协调沟通的平台外,还应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以使其发挥足够有效的作用
笔者试从工作实践的角度出发作一归纳
一、税收征管查协调会是一个税收业务协调会
这个命题一入眼似乎很简单,但在实际工作中把握起来却不一定有那么容易
能够提到协调会上来解决的问题,许多时候并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而是一个可能涉及到了内部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以往做法、跨领导分管等复合型问题,当然,其中必然是涉及到了税收业务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解决问题的出发点,首先是不能回避问题,但同时在工作方法上,也应该有一个恰当的定位,就是基本上从税收业务的角度,来寻找解决问题的合理途径,既能够从业务政策的一面来遵从规章制度,同时又能够让参会各方得以适当妥协,而且,还应使工作质量能够得以有效控制
如果再延伸到其他的工作层面,则应该留有工作“接口”,以与局长办公会、对等领导间的协同等其他形式的沟通机制相衔接
二、税收征管查协调会是一个涉及到征、管、查各环节的协调会
征管查协调会机制建立后,提交到会上需要解决的问题可能会各式各样
这是因为,税收业务本身从不同角度出发,呈现出的现象可能会千差万别,类如,同一业务在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流转、似是而非的业务问题的不同理解、很少出现的业务问题的处理、业务材料的传递、以及业务工作的信息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