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论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关键词】土地使用权土地流转原因规模经营1978年,发生在安徽凤阳的“小岗试验”,点燃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导火索,一种崭新的经济制度——农村土地承包制正式浮出水面
此后20多年的改革历程已经证明,农村土地承包制的全面推行,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农村的面貌和中国农民的命运
随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写进了《宪法》
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在全国悄然兴起,很大程度上又巩固和促进了家庭联产承包制,加快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现在国家把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写进多部有关法律,确立了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地位
因此,有人把土地流转比作又是一次土地革命――中国第三次土地革命
一、土地流转的原因我国农用土地的流转开始于1985年,先是沿海一些发达地区悄悄萌芽了承包土地经营权的自发性流传,进而向内地蔓延,从自发流转发展到有顺流转,至今已有18年历史
农村土地流转的真正原因是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结果
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劳动生产率有了很大的提高,出现了大量的富余劳动力,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逐年增加,同时农业比较效益低,农民弃田打工;从另一方面看,农业发展一定的程度需要土地规模经营
土地承包中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
在这种背景下,为了适应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土地流转在一些地方悄悄兴起
它是我国农村在家庭承包制度的基础上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
具体的原因如下:1、为解决农村的实际问题而发生土地流转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之所以发生大规模的流转,在很大程度上与中国农村的现实危机有关
农产品价格持续低迷,而用在种子、化肥、农药和灌溉用水等生产成本有增无减,农业税费却居高不下,使得种田效益十分低下,一些地区承包土地甚至成了“亏本买卖”
在城市和沿海劳动力市场开放的情况下,农民纷纷外出打工
打工收入比种田收入高得多,如安徽一个同等劳力在家第1页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