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时期的人大信访工作随着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和普法工作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逐渐增强
现阶段,通过信访渠道向人大及其常委会表达参政议政的意愿,反映对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和“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对司法机关的捕诉判决不服提出申诉,要求维护自身权益等问题日益增多
因此,人大信访工作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艰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特别是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加强新时期的信访工作,本人认为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去探讨和思考
一、充分认识人大信访工作的作用和地位1、人大开展信访工作的由来和法律依据
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毛泽东主席的主持下召开,大会秘书处组织了专人负责进行处理关于群众的祝贺信、社会主义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会后,设立了常设机关“人民接待室”专职来信来访,并且制作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接待室”的牌子
由此,人大开始了接待信访的工作,也诞生了我国第一部宪法
而后历次修宪都明确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我国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其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
因此,从权力的表现和归属来讲,一切权力都来自人民,都要受到人民的监督,也为人大开展信访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从人民代表大会50年的历程来看,信访活动也是人民依照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