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不仅要承担药品监管的全部职责,还要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协调各方,发挥“抓手”作用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怎样充分发挥“抓手”作用,创造性地开展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目前综合监管工作中存在一些误区
一是以“抓手”自居,自认为是政府的议事机构,凡事电话指挥,以文件贯彻文件,工作平推应付;二是缺乏与职能部门有效的沟通协调,在具体协调中放不下架子,不能统一思想、求得理解;三是工作不主动,不敢唱主角,遇事推诿搪塞,工作没有作为
四是工作错位,凡事“大包大揽”,不去抓宏观监管,却忙于具体事务,结果发生错位,挫伤了其他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工作开展
一、准确理解、全面把握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内涵“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全社会对食品关注的重点已经从过去解决温饱问题转到食品消费的健康安全上来,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形象,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
对此,党中央和国务院把食品安全列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并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把“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重大事故的查处”三项职能交给我们,这是对我们的信任和期望
我们首先要深刻领会这三句话的含义,才能找准工作定位,并在具体工作中准确理解、全面把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才能充分发挥“抓手”作用
“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重大事故的查处”这三句话既是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所履行职责的高度概括,又包含履行职责的范围、内容、方式
“综合监督”是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落实工作情况的监督和对食品安全宏观监督的综合,包括监督的方方面面,主要包括监督有关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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