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国防教育立法的几点思考摘要:在现阶段,虽然总的形势比较平稳,但由于西方敌对势力对我进行思想渗透,各类分裂分子的狼子野心不死,可以说是暗流涌动
国安方能护民
只有国家安全稳定,人民才能安居乐业
因此,有必要加强全民国防教育,而国防教育立法也应该提上议程
笔者依据自身对国防教育的理解,谈谈自己的几点粗浅认识,以求抛砖引玉
关键词:国防;立法【中图分类号】G520
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236-1879(2020)14-0052-01“国防”一词最早出现于一千多年前南宋范晔写的《后汉书》
古代统治者认为礼义与国体有关
为维护国体,严明礼义,而采取的防禁措施,稱之为“国防”
《后汉书》“孔融传”中记载,孔融在给皇帝上书时说:“臣愚以为宜隐郊祀之事,以崇国防”这里的“国防”就是指为维护国体严明礼义而采取的防禁措施
我们现在所说的国防已与古代所说的国防有了根本的变化
目前,我国有以下几种比较权威的“国防”释义:1978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的定义是:“一个国家为了保卫自己的领土主权,防备外来侵略,而拥有的人力、物力,以及和军事有关的一切设施
”1997年3月14日公布施行的《国防法》对“国防”作了最权威的释义,《国防法》第二条规定:“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卫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所进行的军事活动,以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适用本法
”“国防”具有以下四层含义,首先,国防的主体是“国家”
国防,简而言之,就是国家的防务,是国家大局所系,根本利益所在
但是在长期的和平环境中,有些人错误的认为国防就是军队的事
这不仅导致了理论上的混乱,也导致了行为上的错误
如有的单位拒绝接收伤残军人、军转干部等
明确了国家是国防的主体,就要求一切国家机构都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自己在国防方面的职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