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2024年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的一般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行业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包括建筑结构施工、土方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等环节,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的投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第四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原则是:责任明确、预防为主、科学管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第五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目标是:防止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减少财产损失,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第二章施工准备第六条建筑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和安全管理方案,报送投资建设单位审核。第七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对施工场地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清除隐患,并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第八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将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培训材料等相关资料向工人进行宣传,确保工人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第2页共4页第九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进行开工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熟悉相关安全规定和施工操作方法。第十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进行施工现场的安排布置,划定安全警示线、设置安全标志,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管控。第三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施工现场的人员进出应经过安全检查,严禁未经安全检查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的施工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第十三条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如脚手架、施工电梯、防护网等设备应经过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防护措施,包括封闭围挡、安全网、脚手架等,确保工人的安全作业环境。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保障施工现场的火灾安全。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设置紧急救援队伍和设备,随时响应施工现场的紧急事件。第四章施工人员安全操作第十七条施工人员应按照相关安全规定进行安全操作,确保个人的安全和工程的质量。第十八条施工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操作实践,获得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第3页共4页第十九条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应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确保人员的安全。第二十条施工人员应按照施工计划和操作程序进行作业,不得超范围施工,不得违章操作。第二十一条施工人员应始终保持警觉,注意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立即停止危险行为。第五章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第二十二条施工机械设备的购买、租赁和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第二十三条施工机械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第二十四条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并熟悉设备的操作和维修方法。第二十五条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应符合安全规定,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第六章事故应急处理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保证在事故发生时的迅速应对。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应组织开展定期的事故应急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设置应急通讯系统,保证在事故发生时的快速联络和呼叫。第4页共4页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记录和事故调查机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探索事故原因,改进安全管理工作。第七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第三十一条对于违反本规程的行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依法追究责任。第三十二条监工、监理人员和安全检查人员应依法执行职务,保证监督检查的公正、公平。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四条本规程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