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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维权:工龄“断了档”你该怎么办
职场维权:工龄“断了档”你该怎么办
在同一家公司同一个岗位工作了4年多的杨先生,最近才发现自己先后与两家公司签了劳动合同
直到上了法院杨先生才恍然大悟,在一家公司上了4年多班的他,竟是和两家公司签的劳动合同
一个老板用了名下两家公司的名义在他的劳动合同上盖章,还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其相关的经济补偿金以及年终补贴、加班费等费用
5月27日,在上海徐汇区法院的悉心调解下,杨先生所在的公司表示愿意给付杨先生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等共计1
工作4年突遭辞退今年刚过而立之年的杨先生,于2004年3月进入无锡一家机械公司工作,担任该公司驻上海办事处办公室主任,试用期后双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
由于杨先生工作认真出色,合同期满后,公司与杨先生又续签了用工合同
可没料到,今年1月4日杨先生收到公司发出的辞退信时,公司只承诺辞退后支付其四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突然收到辞退信的杨先生感到一头雾水,想到自己在公司里辛辛苦苦干了4年,公司怎么可以这样随随便便地将自己辞退
忿懑之余,杨先生先是提出了劳动仲裁,但由于公司没有上海市的营业执照,仲裁未能受理
随后,杨先生起诉到上海市徐汇区法院,与老东家对簿公堂
杨先生诉称,他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从2004年3月1日到2010年12月31日止,自签约至今是一年一签没有断过,月薪3100余元
他在公司连续工作了4年半,加上合同期内被辞退应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因此杨先生要求单位支付5
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及年终补贴、加班费等共计3万余元
法庭审理“阴阳”合同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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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杨先生虽一直担任该公司驻沪办事处的办公室主任,岗位、薪水也不变,“老板”也是同一人,但其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