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强工业企业创评工作方案为切实营造全县工业企业创优争先的浓厚氛围,鼓励、扶持和促进企业做强、做大,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县非公工业企业中开展县年度“十强”工业企业创评活动,具体方案如下:一、创评条件凡参评企业必须同时达到以下四个条件(今后视企业发展情况可重新核定年度创评条件):1、必须为落户我县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工业企业,做到安全环保生产、合法诚信经营,无虚开发票和偷逃税款的行为
2、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必须在3000万元以上(含本数,下同)且独立建厂,或当年纳税额必须在300万元以上(新投产企业当年不予参评,税收含免抵调)
3、全年增加值在2000万元或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
4、当年企业用工数必须在50人以上(以企业年终人员为据),养老、医疗保险率分别达50%、70%以上
二、评分细则基本分10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一)固定资产投资
基本分20分
(1)实际投入达参评标准3000万元的计基本分;未达到2000万元的不计分,在2000万-3000万的按比计分
(2)超过参评标准的按每超500万元加计1分
(3)当年实际新投入固定资产的按每200万元再加1分计分
(县工信委牵头,审计局、房管局、物价局配合组织考核)(二)主要经济指标
基本分55分,其中工业增加值5分,税收50分
1、工业增加值
年度工业增加值达2000万元以上的,计基本分
(2)年度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30%以上的,加计1分;在此基础上增幅每提高5个百分点,再加计1分
(县统计局组织考核)2、税收
基本分50分
参评标准为当年纳税300万元以第1页共4页上
(1)年纳税达参评标准且完XX县区下达税收目标任务的计基本分,未完成税收目标任务的,年纳税在300万元以下,不得分,在300万元以上,按比例计分
(2)年度纳税达500万元的,加计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万元,再加计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