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产业规范若干意见一、加大对新建项目的政策扶持力度由受益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一土地出让金地方留成部分
按照以下比例给予企业支持: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含1亿元的返还50%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全额返还
减收或免收项目建设中市级以下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项目
建成投产后3年内,三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项目
由受益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按照以下比例给予企业专项支持: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5亿元的每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返还企业;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含10亿元的每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返还,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返还;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含以上的每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返还
3年内受益财政每年将土地使用税地方留成部份的50%以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式返还企业
四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新建企业投产运行后
二、加大对技改项目的政策扶持力度由受益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给予50%贴息支持二年;新增征地土地出让金地方留成部份,五对现有老企业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贷款
由受益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按照50%返还企业
办理被并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证过户过程中,六因企业重组
减收或免收市级以下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加大对总部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500万元
七按照注册资金额度给予5%一次性开办补助
减收或免收项目建设中市以下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八由受益财政按照征地土地出让金地方留成部份的100%以专项资金支持的形式返还企业
九总部企业建设或者购买自用办公用房单幢建筑面积达到第1页共2页3000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0元/平方米财政资金支持
5年内由受益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十从工商注册年度起
按照企业缴纳“三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