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培训教材煤矿新工人岗前安全培训前言所谓“新工人”是指刚刚走上工作岗位或由其他岗位转入新岗位的职工
我国法律规定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煤矿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一章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一、1996年12月1日起实施的《煤炭法》明确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2005年提出安全生产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安全第一”是安全生产的统帅和灵魂;“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综合治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有效手段和方法
二、《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十五条重大安全隐患:1、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2、未按规定检测瓦斯及瓦斯超限作业的
瓦斯检查工配备数量不足、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和假检以及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1外)矿井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的,等等
11、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
12、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
13、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
第1页共16页14、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
15、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三、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1)获得安全保障、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权利
2)得知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
3)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4)拒绝违章指挥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