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对策与建议(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保证
完善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基础和法律保障
一是要尽快制定出台有关单行法规、条例,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评估、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及事故隐患整改、事故调查处理等
二是要补充和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如建立乡镇独立编制的安全监管机构并配置人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主体以及对乡镇推行授权安全执法和安全监察员特派员的政策规定等
三是细化量化高危行业市场准入的法律制度,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市场准入的“门槛”
(二)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形成条块合力
协调配合机制是有效整合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资源和要素,发挥最大作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重要保证
一是推行重大安全问题协商协调制度
由地方主要领导负责牵头,涉及部门配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为主,谁牵头”的原则,进行协商、协调,并形成明确的纪要,按照协商议定的事项分头抓落实
二是推行联合办公制度
在涉及安全生产的审批、检查、执法工作中,采取集中办公,联合行动,阳光行政、联合审批的方式,搞好审批环节的合理衔接,确保公正、公平、公开,既提高办公效率,又把好安全前置审批这一重要关口
(三)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强化各级安全责任
责任落实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内容,要着力实施“四化”,狠抓落实:一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明晰化
主要包括三个层次的责任主体明晰,首先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这一最根本、最主要的责任主体;其次是明确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责任,谁主管谁负责,明确条条块块之间的专项监管职责,明确相互之间的配合监管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最后是明确各级政府职责
二是考评指标定量化
在年初签订安全责任状时,要做到责任落实、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年终按其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实行量化评分,硬账硬结,一票否决
第1页共3页三是监督检查日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