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课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在欧洲大陆的扩展一、学法指导1
本节教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法国共和政体的确立;第二,德意志特色的君主立宪制
法兰西与德意志是欧洲大陆的两个重要的国家,随着这两个国家资产阶级代议制的确立,代议制在欧洲大陆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法、德等国制定的一系列法典,成为欧洲和亚、非、美洲许多国家和地区的立法样板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与德意志帝国宪法具有某些共同特点和某些关联的法律,近代法学称之为大陆法系
重点是对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内容和德意志帝国宪法内容的分析、掌握
根据法兰西共和历程等基本史实,认识民主制度的建立是人类进步的产物,认识资产阶级代议制建立过程的艰难性与曲折性
学会历史和客观地认识和理解资产阶级代议制的实质
二、知识结构三、重难点突破(本节课的重点难点讲解)1.英国君主立宪制与德国君主立宪制君主立宪制主要有两种:即议会制和二元制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君主不直接支配国家政权,由内阁掌握行政权并对议会负责
如英国,从法律上看,英王是“一切权力的源泉”、“国家的化身”,但实际上英王的权力虚有其表,法律上赋予英王的权力都由内阁和议会行使
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则由君主任命对自己负责的内阁,直接掌握行政权,而由议会行使立法权
但君主对议会通过的法案有否定权,可见真正的立法权实际上不在议会
1871—1918年德意志帝国,就实行的是这种“二元制”的君主立宪制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的内容和特点(1)内容:①它为德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政体,皇帝和首相真正掌握了国家的最高权力
②帝国元首是“德意志帝国皇帝”
皇帝有权任命帝国首相和帝国官员;有权召集和解散联邦议会和帝国国会;有权签署和公布帝国法律并监督法律的实施;帝国军队由皇帝统帅,军官均由皇帝任命
③首相主持帝国政府,只对皇帝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
④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是立法机构,行使立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