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发展和新农村建设1乡村旅游的定义和发展现状1
1乡村旅游的定义乡村旅游以具有乡村性的自然和人文客体为旅游吸引物,依托农村区域的优美景观、自然环境、建筑和文化等资源,在传统农村休闲游和农业体验游的基础上,拓展开发会务度假、休闲娱乐等项目的新兴旅游方式
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对乡村旅游还没有完全统一的定义,主要有以下观点:西班牙学者GilbertandTung(1990)认为:乡村旅游(Ruraltourism)就是农户为旅游者提供食宿等条件,使其在农场、牧场等典型的乡村环境中从事各种休闲活动的一种旅游形式
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委员会(OECD,1994,P
15)定义为:在乡村开展的旅游,田园风味(rurality)是乡村旅游的中心和独特的卖点
国内有关乡村旅游的定义较多,何景明和李立华认为狭义的乡村旅游是指在乡村地区,以具有乡村性的自然和人文客体为旅游吸引物的旅游活动
乡村旅游的概念包含了两个方面:一是发生在乡村地区,二是以乡村性作为旅游吸引物,二者缺一不可
1.2中国乡村旅游发展现状乡村旅游作为旅游业的一个新领域显示出“生命”初始的无限生机
由于客源市场与供给市场的双向需求,无论哪种区位类型都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
旅游经济的附加改变了农村单一经济的结构,起到了兴一处旅游富一方百姓的作用
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公布的数据,2004年,全市有11个区县50多个乡镇的316个村开展民俗旅游接待工作,占郊区3685个行政村的8
5%,民俗旅游接待户已发展到13819户,从事民俗旅游接待服务工作的农业人口约4万人
2004年郊区民俗旅游接待游客达到893
9万人次,与上一年比较,同比增长40
8%;郊区民俗旅游收入7
5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3
正是因为乡村旅游对于繁荣乡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就业等方面具有积极的意义,所以乡村旅游已经引起了国内外旅游业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