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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特征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其中,委托他人为自己处理事务的人称委托人,接受他人委托的人称受托人
那么委托合同特征是怎样的呢
以下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委托合同特征,欢迎参考阅读
一、委托合同的概念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
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
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
二、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1、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相互信任基础上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
因此,委托合同只能发生在双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间
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关系也难以巩固
因此,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不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
同时,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对他方产生了不信任,都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
2、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的是为劳务,这种劳务体现为委托人为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
关于委托事务的范围,《合同法》并没有将委托事务限于法律行为,因而解释上应不限于法律行为
但是,应当指出,委托事务的范围也并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委托事务必须是委托人有权实施的,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行为
3、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