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我国新“居住证”的进步意义分析新“居住证”的进步意义近日,国务院总理xx签署第663号国务院令,公布《居住证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居住证突出赋权功能,突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服务职能,在明确居住证的性质和申领条件的基础上,一方面确立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另一方面鼓励各地不断创造条件提供更好的服务。(12月13日《现代快报》)居住证并不是新鲜事物,但此“居住证”不同于彼居住证。之前的居住证纯粹是为了治安管理方便,对流动人口进行的一种社会管理工作需要,持证人除了以此证明自己有稳定工作或职业以外,没有其他作用。当下即将生效的“居住证”则被赋予了多项公民基本权利,因此,它与传统的居住证有本质区别,由此产生的社会意义也大不相同。首先,它赋予了流动人口一些基本权利和公共服务,使居住证首次有了“权利含金量”。据悉,新的居住证被赋予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等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和7项便利,实现了农村人口的权利的“零突破”,将大大方便流动人口办证,促进人才流动。其次,它开启了打破城乡二元壁垒的大门。“权利闸门”一经打开,不可能再走回头路。如此一来,农村流动到城市的农民工的就业、子女入学以及其他法定的公共服务都将有机会享受,流动人口的生活将获得前所未有的方便,有助于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克服孩子缺父爱母爱带来的心理问题。比如,可以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对农民工在城里买房有好处。再如,遇到麻烦了,个人经济能力有限,请不起律师,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对农民工依法维权和保障其合法权益有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帮助。再次,它从制度源头开始消除对农村人口的“歧视”。一直以来,城乡二元体制把人分为农村人和城市人两种,由于城里人享受诸多社会服务和权利,而农村人流动到城市以后却不能享受,身份的“优劣”立马显示出来,很不公平,结果,有些城里人总是看不起乡里人,乡里人也抱怨自己的“出生地”不好,有违社会正义。另一个值得期待的是,梯度赋权机制预示着新居住证的权利将越来越丰富,城乡的身份距离将进一步缩小,可以说前面是一条宽阔平坦的阳光大道,令人欣慰,更值得期待。《居住证暂行条例》有亮点有期待近日,国务院总理xx签署第663号国务院令,公布《居住证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23条,突出居住证的赋权功能,突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服务职能,在明确居住证的性质和申领条件的基础上,一方面确立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另一方面鼓励各地不断创造条件提供更好的服务。(12月12日新华网)《居住证暂行条例》正式公布。这意味着暂住证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全国将全面建立居住证制度。从“暂”到“居”虽只一字之差,但是承载了外来工的家园梦想。对外来工来说,这无疑是一条利好消息。按照暂行条例的规定,逐步提高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公共服务水平,并鼓励各地不断创造条件提供更好的服务。此举是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步骤,体现出对公民权利的尊重。与偏重治安功能的暂住证相比,居住证在解决外来工基本服务和权益保障问题提供了有效平台。《条例》提出,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主要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等九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办理出入境证件、机动车登记等七项便利。应该说,这样的规定是比较全面、温馨的。但是,居住证制度到底能给外来工带来多少红利呢?从一些地方居住证制度实施情况来看,居住证除了管理更加人性化,方便城市管理农民工以外,对农民工真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