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易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基本职能在卫计局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担全县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市场、饮用水安全、母婴保健、放射诊疗等方面的监督执法职责。(二)年主要工作年为全面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活动,我大队共出动卫生监督员人次,检查医疗机构共家,其中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家,疾控机构家,家乡镇卫生院、家民营医院及个体诊所及村卫生室。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工作,增强了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对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提高卫生系统传染病防治水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根据《攀枝花市整治非法经营医疗器械及虚假宣传行为的工作方案》(攀食药监发〔〕号)文件要求,易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为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重点打击以保健理疗、免费体验等为名非法经营医疗器械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检查组对易县涉及该行业的两家单位“易县冠瑞星瑞健康资讯服务部”、“易县家园食品经营部”进行检查,该两家2/11单位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只对顾客进行免费的产品体验和宣传,检查中并未发现诊疗行为。根据《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年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攀监〔〕号)要求,我大队共出动卫生监督员人次,检查医疗机构共家,重点对易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易县中医院及家乡镇卫生院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推动了我县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传播工作,同时加强了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提高了医务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及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传播的认识,为保障妇女儿童的身体健康奠定了基础。按照《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政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大队对全县各级医疗机构进行了医疗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检查共出动监督员余人次,对家县级、乡镇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我大队召开了“易县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培训会”,对《四川省医疗机构不良执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年版)》、医疗废弃物的处置等问题等进行了讲解;制定了“医疗机构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的处罚制度”,对医疗机构开展禁止类医疗技术、未备案而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医疗技术备案后,半年内没有开展相关技术、开展限制类医疗技3/11术被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停止等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根据《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保护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卫监〔〕号)要求,切实履行我大队卫生执法监督工作职责,我大队共出动卫生监督员人次,抽查医疗机构共户次,重点对家乡镇卫生院和家社区服务中心的医废处置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中,监督员要求各机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针对省环保督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加强医废安全的管理,加强医废收集、暂存、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在检查中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根据《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关于开展医疗废物处置专项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攀卫监〔〕号)要求,为切实规范我县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行为,不断强化医务人员意识,我大队对全县医疗机构的医废处置情况进行了抽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人次,抽查医疗机构共家,重点对二级以上医院和家乡镇卫生院的医废处置工作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年是全面推行双随机工作的第一年,我大队领导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我大队会同县疾控中心共同完成了本年度双随机和重点监督监测任4/11务。双随机的“国抽”“省抽”任务明确到具体监督人员,其他重点监督抽检任务以网格监督责任为基础,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做到“谁检查、谁录入、谁查处”,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我大队按要求完成了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及学校卫生的“双随机”任务录入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双随机”工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