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端区区域导航(RNAV)一
概述区域导航(RNAV)是一种先进的飞行运行方式,它可以充分发挥机载设备性能,增加空域容量,提高运行效益
正因为RNAV的这种先进性,使得它对运行条件、机载设备、运行程序和参与运行的人员都有比传统导航方式较高的要求
因此,航空公司若实施RNAV运行,必须按照局方的相关咨询通告的要求进行适航和运行评估,以确认自己在设备和人员方面具有实施这一运行的能力,并通过局方审定,获得适航和运行批准,以及相应的运行规范
本节是按照民航总局《在终端区实施区域导航的适航和运行批准》(AC—121FS—13)咨询通告的要求制定的,涉及公司要求在终端区RNAV运行中必须遵守的规则、规定、程序和标准
凡公司参与终端区RNAV运行的人员在此项运行中必须严格执行
终端区区域导航(RNAV)的适用范围和基本要求区域导航(RNAV)分为航路RNAV和终端区RNAV运行,目前公司只申请并获得批准了终端区RNAV运行
而且在现阶段,这个终端区RNAV运行只限于进场、离场、等待和起始进近,不包括中间进近、最后进近和复飞
终端区RNAV运行应在雷达管制或雷达监视条件下实施,飞行高度不得低于相应的雷达最低引导高度
就机载设备而言,本节所述的终端区RNAV只对水平导航有强制要求,对垂直导航(VNAV)没有强制要求
但是,飞行机组在实施终端区RNAV运行中,在VNAV方面,应该清楚下列四点:1
可以使用传统的方法人工飞行公布的下降剖面,也可以使用自动方式飞行公布的下降剖面
如果在终端区RNAV程序中包含有公布的VNAV程序,飞行机组必须按公布的限制飞行
如果在终端区RNAV程序中未包含有公布的VNAV程序,只有高度限制,那么,在高度限制之间的垂直剖面取决于机组的决定
但机组应尽可能地跟踪最佳垂直剖面
机组应知道有多少种方法可以跟踪垂直剖面
飞行机组应严格执行公布或发布的速度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