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涉及的税收政策伴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与企业改制的深化,股权转让日渐普遍
所谓股权转让是指企业的股东将其拥有的股权或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转让是公司法的概念,但却与税收有着紧密的联系
为加强对股权转让税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相关的税收政策,对加强管理起到一定的作用
目前,与股权转让的税收政策包括流转税、所得税和行为税三类,分税种就征收或暂免征作了明确界定
一、营业税2003年1月1日前:《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九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
但转让该项股权,应按本税目征税”
2003年1月1日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对股权转让行为征税重新作出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对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九条中与新规定内容不符的予以废止
二、企业所得税(一)一般政策规定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因此企业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企业的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同时法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其中净值,是指有关资产、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举例:某公司将长期持有的W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出售,共得价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