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电子商务法复习题一、简答题1、简述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
答:①电子商务法是调整电子商务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
②狭义的电子商务法调整电子商务交易形式,这种商事关系一般不直接涉及交易方式的实质条款,不直接以交易的标的为其权利义务内容,而是以交易的形式为其内容
主要调整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等法律问题
③广义的电子商务法调整电子商务交易内容,涉及当事人在电子商务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主要调整电子合同、电子信息交易、电子支付等法律问题
2、简述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通过的《电子商务示范法》的主要内容、目的和作用
答:①《电子商务示范法》中明确规定了电子商务形式及其法律承认,书面形式、签名、原件的要求,数据电文的可接受性和证据力,数据电文的留存,电子合同的订立和效力,当事人对数据电文的承认,数据电文的归属,确认收讫,发出和收到时间,当事人协议优先适用等重要问题
②《电子商务示范法》的目的是要向各国立法者提供一套国际公认的规则,说明怎样去消除此类法律障碍如何为所谓的电子商务创造一种比较可靠的法律环境
《电子商务示范法》的颁布,标志着电子商务法在全球范围的成立,对于推动各国电子商务立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3、简述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
答:①尚未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在立法实践中,缺乏纵向的统筹考虑和横向的有效协调,制定部门出于自身工作的考虑,往往忽视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能及相互间交叉等问题,致使出台的法规和规章虽然数量不少,但内容重复较差,难已形成体系性的法律法规
②不具开放性和兼容性:我国的法律结构比较单一、层次较低,难以适应信息网络技术发展的需要和不断出现的电子商务问题
③难以操作:法律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可操作性强
而我国的电子商务法就存在可操作性差的现象,比如行政审批部门和行政审批事项特别多
4、电子商务的技术特征包括哪些方面
(1)电子商务必须以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作为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