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超限运输车辆省内行驶公路审批行政审批(管理)事项办事指南审批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公路局编号:大项编码小项编码无事项名称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二级事项名称超限运输车辆省内行驶公路审批三级事项名称无颁发的证件名称《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颁发的证件有效期许可有效期限为通行期限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许可。获得许可后方可实施,超过有效期,需重新申报。涉及到经营性公路的,许可有效期限不得超过其收费期限。同一大件运输车辆短期内多次通行固定路线,装载方式、装载物品相同,且不需要采取加固、改造措施的,承运人可以根据运输计划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行驶期限不超过个月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数量限制□有√无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广东省公路条例》第十九条、《广东省实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办法》第三条、第七条、第十一条、《广东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公路路政许可的实施办法》第十条、附件路政许可条件第十一点、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审批条件、依据《广东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公路路政许可的实施办法》附件第十一点,申请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年第号)的规定执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M;(二)车货总宽度超过M;(三)车货总长度超过M;(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千克;2/4(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千克;(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千克;(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千克;(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千克。前款规定的限定标准的认定,还应当遵守下列要求:(一)二轴组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轴组按照三个轴计算;(二)除驱动轴外,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的车轴每侧轮胎按照双轮胎计算,若每轴每侧轮胎为单轮胎,限定标准减少千克,但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加宽轮胎的除外;(三)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应超过各车轴最大允许轴荷之和;(四)拖拉机、农用车、低速货车,以行驶证核定的总质量为限定标准;(五)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规定的冷藏车、汽车列车、安装空气悬架的车辆,以及专用作业车,不认定为超限运输车辆。第二十条经批准进行大件运输的车辆,行驶公路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采取有效措施固定货物,按照有关要求在车辆上悬挂明显标志,保证运输安全;(二)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三)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车辆通行公路桥梁,应当匀速居中行驶,避免在桥上制动、变速或者停驶;(四)需要在公路上临时停车的,除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规定外,还应当在车辆周边设置警告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需要较长时间停车或者遇有恶劣天气的,应当驶离公路,就近选择安全区域停靠;(五)通行采取加固、改造措施的公路设施,承运人应当提前通知该公路设施的养护管理单位,由其加强现场管理和指导;(六)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预见因素而出现公路通行状况异常致使大件运输车辆无法继续行驶的,承运人应当服从现场管理并及时告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公路管理机构,由其协调当地公路管理机构采取相关措施后继续行驶。第二十七条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超限运输(以下称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禁止行驶公路。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其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未超过本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限定标准,但超过相关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不得在该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申请资料情形一、新增依据《广东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公路路政许可的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