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现代国际关系重点整理威斯特伐利亚体系1.三十年战争:发生于1618年至1648年,它是欧洲封建时代向资本主义时代跨进,中世纪国际关系转向近代国际关系交替时期在欧洲所发生的第一次大规模的战争,是在神权受到削弱的条件下,欧洲世俗专制政权之间争夺权力与财富的集中体现
战争爆发的直接原因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镇压捷克新教徒,“掷出窗外事件”成为“三十年战争”的导火索
战争从德国内部的教派之争逐渐发展到后来的争权夺利、扩疆拓土的混战
一方以法为首,包括瑞典、丹麦以及德意志新教诸侯;另一方以神圣罗马帝国为首,包括西班牙、奥地利以及德意志天主教诸侯
战争绵延三十年,历经四个阶段,分别为波西米亚阶段、丹麦阶段、瑞典阶段、瑞典-法国阶段
最后法国、瑞典占优势
三十年战争的结局,破除了中世纪以来形成的以罗马教皇为中心的神权政治体制,确立了主权平等和独立的民族国家所组成的国际社会,在欧洲建立了一个相对均衡状态的政治格局
2.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内容及意义:1648年10月24日,在德意志威斯特法利亚的闵斯特奥地利哈布斯堡王室、天主教同盟和法国及奥斯纳布鲁克谈判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德意志新教诸侯和瑞典所分别签订的一系列条约,统称为《威斯特伐利亚合约》
《威伐和约》的主要内容是:(1)每一个德意志诸侯国都享有主权,可以单独宣战与媾和;荷兰与瑞士获得完整主权,摆脱神圣罗马帝国而真正独立;(2)阿尔萨斯(斯特拉斯堡除外)割让给法国,梅斯、土耳与凡登三个教区归属法国得到进一步确认;瑞典得到波米瑞尼亚等地,控制了波罗的海与北海沿岸;(3)瑞典和法国通过领土扩张,可以在任何时侯干涉德意志事务;(4)卡尔文教派与路德教派应享有同等的权利;意义:威斯特伐利亚和会成为近代国际关系史和近代欧洲外交史的开端
(1)开创了以会议解决国际争端的先河,确立了主权国家无论大小一律平等的原则,确立了条约必须遵守的原则,违约则须予以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