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远药业有限公司进出口业务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进出口业务的管理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机制,规范进出口行为,诚信经营,守法自律。2范围适用于指导本公司进出口业务涉及的内控管理、单证管理、财务管理、业务行为等。3内控管理规范3.1建立健全进出口业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报关工作的管理、进出口业务审批管理、单证管理、印章管理、财务管理、仓库管理、外汇收付及核销管理、出口退税管理等制度,措施得力。3.2建立健全进出口业务学习制度,定期组织与进出口业务有关的人员学习海关法律法规。3.3根据本单位进出口业务实际,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制订完善的操作规程,做到岗位职责分工明确,各业务环节衔接有序,运行有效。3.4指定专门部门或人员办理海关事务。专门部门或人员应熟悉有关进出口法律、法规、政策,了解海关作业程序。在办理海关事务前,专门部门或人员应当核实其真实性、准确性,对政策规定不明的,应事前向海关相关部门进行咨询。3.5根据海关要求提出的规范改进事项,应该指定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规范改进事宜,每项改进事项落实到个人,并及时跟进以保证落实到位。3.6应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海关规定,及时办理企业的变更、换证、注销等相关海关手续。4单证管理规范4.1对进出口业务单证(包括进出口业务所涉及的合同、往来函电、许可证、批件、信用证资料、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发票、装箱单、入库单、出库单、报关委托书、进出口报关单和其它文件材料)纳入档案管理,专人负责,妥善保存。不得买卖、伪造、变造海关单证,不使用买卖、伪造、变造的海关单证。4.2应当妥善保管报关专用印章,以及海关核发的注册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和行政许可文件,发生遗失的,应当及时书面向海关说明情况,并在报刊声明作废。4.3进出口业务单证应当有完善的流转程序和交接手续。报关业务办理完毕后,要对各种进出口业务单证进行分类、装订并建立档案。4.4进出口业务所涉及的进出口报关单、税单、往来业务函电、运输单据、发票、合同等单证,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保存3年。5财务管理规范5.1应根据实际发生的一般贸易进出口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记录和反映进出口业务的有关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它会计资料。5.2会计档案的建档要求、保管期限、销毁办法等应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5.3会计记录应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使用记账本位币和文字。如使用外币结算的,应当设置相应的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和债务,应当与非外币的各相同账户分别设置,分别核算。5.4使用的财务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应当定期以计算机打印书面形式或光盘、磁盘等磁性介质存档保存。5.5进出口存货、资金的会计记录中,应当准确反映该进出口货物的报关单号或合同号、提单号、发票号等货物标识。5.6进出口货物在出库、入库时,应当准确登记存货出入库数量明细账,真实、完整地反映存货出入库的动态情况。存货应专人管理、定期盘点,对盘盈、盘亏等各种原因导致该类存货变化的,应当在账面上如实反映。6业务行为规范6.1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进出口业务,如实申报,依法纳税,积极配合海关监督管理。6.2严厉打击走私犯罪、走私行为,杜绝进出口业务操作人员有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假借海关名义牟利、向海关人员行贿等行为,一经发现采取逐级追责制度。6.3开展一般贸易业务应当签订进出口合同,合同的条款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6.4要加强对进出口合同和各种单证的审核、管理,对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合理审查,并对向海关申报单证的真实性负责。6.5进出口货物的出库、入库要与购销合同或者装运订单上的重量、数量、标签等内容进行核实,保证货物与单证相符。在货物关键交接环节有签名、盖章等保护制度。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