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代表素质履行代表职责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任务
它对于我们党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夯实执政基础,完成执政使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完成好这一任务,地方各级人大代表负有义不容辞的职责
一、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是人民派往国家权力机关的使者
人大代表队伍汇集了各方面的精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人才库、动力源,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人民群众充分表达意愿、实现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
人大代表作为具有特殊政治身份的人执行代表职务,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可是,目前不少地方的人大代表,特别是有相当一部份来自农村的代表,文化层次相对较低,人大意识、代表意识不够强,社会责任感不够高,判断是非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弱,除此代表本身原因外,还有的是有关部门没把好人大代表的准入关,人大代表履职成果未得到有效重视、履职成本过高,专职人大代表比例很小,这都直接影响到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效能,同样也影响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
二、提高代表素质,强化人大自身建设
革命导师列宁指出:“人大代表必须亲自工作,亲自执行自己通过的法律,亲自检查实际生活中执行的结果,亲自对选民负责”
由此可见,人大代表自身素质的高低,履职能力大小,作用能否充分发挥,对于提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决策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和形象,促进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都是至关重要的
这就要求人大代表必须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即有坚定的政治原则,能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廉洁公正,有维护人民利益和执法护法的责任感;有较强的政治行为能力和工作能力,具有敏锐的洞察能力和深刻的判断能力,审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