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日演讲稿10法制宣传日演讲稿演讲人:李守军2013-12-09地点:XX县区三中(实践基地)各位同学,你们好
今天来到贵校是为了宣扬《未成年人保护法》这部法律,让我们的同学们更早更透彻的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总则第三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健康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情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享有权利
大家都知道近两年发生多起女大学生失联遇害的案件
学生的安全问题成了关注的焦点
而在座的各位,都还在成长期,在遇到不法侵害时,你们的力量还不够成熟,还不能完全的保护自己,尤其是女同学
女生常常给人一种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的感觉,这对来说女生坏人更容易控制
所以,在座的女同学们,你们必须谨记第一条就是防人之心不可无
要时时刻刻保护好自己
那么未成人应该怎样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呢
首先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1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叶某和李某于20xx年8月,两人首先预谋抢劫开塔吊机的李某也就是他们的师傅,随后邀约另一名同村老乡李某,叶某提出抢劫的方式,三人准备了作案用的风油精
在8月6日18时,三人以邀约吃饭为由,将其师傅李某从工地骗出,在经过一个路口时,叶某将事先准备好的风油精抹在李某眼睛上使其无法睁眼,然后其他两人将其钱包抢走,三人逃离现场,将钱挥霍
2013年1月警察将三人全部抓获
三人以抢劫罪被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叶某、李某两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另一同村老乡李某有期徒刑一年
本案中第1页共2页未成年人叶某、李某由于父母忙于生计,缺乏家庭帮教的条件,加之自身过早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