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暴露应急预案为做好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降低传染性疾病感染的危险,保障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确保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根据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职业暴露定义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在从事医疗、护理及相关工作的过程中,意外被某种传染病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或粘膜,或被含传染病的血液、体液污染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有被感染的可能
二、组织管理成立职业暴露应急管理小组,由分管院领导任组长,小组成员为医务部、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预防保健科、药剂科、检验科等相关科室、部门责任人,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副院长副组长:医院感染管理科正、副科长成员:医务部主任护理部主任药剂科主任检验科主任设备科科长总务科科长预防保健科科长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组长:统筹全局工作
护理部:负责检查、落实临床科室有关预防职业暴露防护物资的配备、职业安全防护措施的执行情况
医务部:负责组织职业暴露后的评估及预防性用药治疗工作
医院感染管理科:开具相应项目检验检查单,负责职业暴露后续检测跟踪、用药记录及资料建档工作,提供职业安全防护措施的指导工作
预防保健科:负责员工职业防护知识培训,发生职业暴露员工审核、确认工作,落实HIV职业暴露后预防治疗及处理工作
检验科:负责落实职业暴露后检测工作
药剂科主任:负责落实职业暴露后预防用药的保管及发放工作
设备科、总务科:负责职业防护物资的后勤保障工作
三、发生各类职业暴露的应急措施及工作流程1
临床科室及部门(1)发生职业暴露后的临时紧急处理,立即用肥皂液和流动水冲洗皮肤,生理盐水冲洗粘膜,如有伤口应从伤口外旁侧向伤口处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后,用肥皂液和流动水冲洗,禁止在伤口处进行局部挤压
伤口予以75%酒精或0
5%碘消毒并包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