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推广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受托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鉴于:1
甲方系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挂牌
截至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的股本为人民币万元
2.甲方作为一家新三板公司,后期有品牌推广及互联网营销的需求,甲方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品牌推广及互联网营销的营销顾问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1
1乙方利用自己的互联网资源为甲方提供互联网服务,帮助甲方进行品牌推广及互联网营销,扩大甲方的知名度,为甲方吸引投资者,其服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为甲方策划各种路演活动,为甲方各教学网点进行教学活动的网络直播,为甲方的课程体系进行网络宣传推广,为甲方各教学网点进行互联网营销推广等
第二条服务期限2
1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2期限届满,双方应另行签署新的协议;若双方未签署新的协议,而以实际行动继续合作的,视为双方同意合同期限顺延,直至按照本合同约定终止或解除时为止
1第三条服务费用3
1甲方按照乙方营销推广的客户购买的定增股数,每股支付乙方2
5元的顾问费用
2乙方服务完成的标志:客户与甲方签署定增协议且打款、甲方发布定增公告表示服务完成
3甲方应在乙方服务完成后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用
4乙方提供的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第四条双方的声明与保证4
1甲方的声明与保证4
1甲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不存在现实或潜在的终止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在本合同签署之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法院发出的生效判决或裁定、政府机构发出的命令;不会违反甲方公司章程以及作为缔约一方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