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后勤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考核细则一、指导思想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为杠杆,完善重品行、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劳绩分配机制,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1
坚持“劳有所得、优有所奖、劣有所罚”的原则
充分体现优绩优酬、奖勤罚懒,增强教职工工作责任心,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实行公开,切实做到客观公正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三、考核对象实施绩效工资的学校正式后勤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1.师德行风
(20分)2.履职情况
(30分)3.正常出勤
(20分)4.工作实绩
(30分)五、考核标准1.师德行风(20分)主要考核职工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教科局师德行风建设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考核职工执行规范和爱岗敬业的情况
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扣分:(1)请假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每次扣0
5分;无故不参加每次扣1分
(2)对学生态度蛮横,侮辱、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扣1分
(3)利用工作关系,推销物品,吃拿卡要,发现一次扣1分;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校利益的,发现一次扣2分
(4)上班时间打牌、打麻将,发现一次扣2分
第二次则扣4分,依次类推
凡受教育、公安、纪检部门等相关部门查处,绩效考核直接定为0分
(5)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或越级上访,造成严重影响,发现一次扣2分;(6)违背师德行风准则,严重损坏教职工形象和学校声誉行为的,发现一次扣2分;(7)蓄意损害公私财物或因监管不力造成学校财物流失的,出现一次扣1分
(8)同志之间和睦相处,无端制造矛盾争吵、打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