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谷镇卫生院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管理,强化绩效考核,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江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金溪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和乡村医生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公共卫生工作质量
二、考核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客观公正
明确考核程序、内容、标准,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
2、坚持科学规范、准确合理
考核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准确、合理地评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情况
3、坚持考核和补助经费下拨及个人绩效、个人或村卫生室评优评先挂钩
通过考核,及时发现问题,考核结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和个人绩效挂钩,与个人或村卫生室的评先评优挂钩
三、考核对象承担公共卫生工作全体人员、辖区行政村卫生室—1—四、考核内容(一)公共卫生科人员1、组织管理
每月工作计划及工作进度上报情况
2、工作效果
考核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过程的成效,包括完成情况、工作质量等,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1
3、社会效果
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情况
(二)辖区行政村卫生室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目前,主要是卫生部、财政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规定的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和质量以及重点人群的中医药服务管理
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老年人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处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重点人群的中医药服务管理
2、地方增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根据《江西省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价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