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劳动合同书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用人单位(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劳动者(乙方)性别:国籍(地区)户籍所在地现住址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自年月日开始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工作(项目)完成止
双方可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合同期在三个月以下的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二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1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工种)工作
甲方应在依据本单位的生产技术、组织等条件科学地1照片制定劳动定额、编制定员的基础上,明确乙方所在岗位工作任务和责任制,要求完成的数量、质量指标和生产(工作)任务
4.乙方应努力提高职业技能并按甲方规定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生产(工作)任务为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以书面形式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1
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并为乙方提供规定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种必须提供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对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进行劳动条件分级,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并在招用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乙方
甲方应当依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