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促进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面临的问题与对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多年以来我乡高度重视,从实际出发,立足于工作现状,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任务,时时刻刻记在心上、担在肩上、抓在手上。特别是各单位"第一责任人"亲自管、亲自抓,抓具体、抓到位,整合有限的资源,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良好氛围,做到人、财、物合一。在具体措施方面,一是完善严打整治体系,按照部署深入开展,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废旧物品收购、文化市场专项整治、交通专项整治、打击自行车犯罪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二是完善治安防范体系,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需要,加强了村级综治办建设,各村配备一名综治副职,并且落实了待遇,做到村组由专人,重新组建11人享受低保的"夕阳红"红袖标治安巡逻队,强化治安防范。在主要街道和各村巡逻点设立报警电话牌子,将"110"报警热线牵入千家万户。在工作上,我们把力量重点放在村级,实行"四包"制度,即领导包村、驻村工作组包片、村两委干部包村民小组、村民小组长和党员包户,形成纵横交错的联防网络,建立5人联防组。由责任区民警联系综治副职,联防队员,由此形成了以责任区民警为龙头,以村"两会"为依托,联防队为基础的自上而下农村安全防范网络。三是加强技防建设,6个重点单位均安装与110报警服务台联网的红外线报警装置。在个体私营企业和果菜公司安装电脑监控系统2台。115台变压器均安装变压器防盗锁。经过不懈努力,创建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效地维护了大局的稳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实践证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仍然是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是巩固和发展改革开放大好形势的必然要求,第1页共6页体现了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推动力。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国正处于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还存在着不少矛盾和问题,隐含着许多不稳定因素。罗干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也指出,当前我国还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现,刑事案件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这是中央对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的正确分析。从社会普遍的情况看也是如此:一是因涉及征地、拆迁,补偿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落实、特别是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税费改革、灌溉用水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和农村一些边际权属纠纷等社会矛盾突出。二是综治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村、部门对综治工作措施还不能完全落实到位。三是刑事案件发案率仍在高位徘徊,盗窃等侵犯财产案件仍比较突出,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恶劣防不胜防。四是青少年违法犯罪仍程上升趋势等等。这些不和谐的音符,对构建和谐社会影响极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个长期的历史进程,也是一个永无完结的过程。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社会本身就是在从不和谐到和谐的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同时,我们追求的稳定和谐,是一个动态的稳定和谐,不是禁锢和僵化条件下的稳定和谐,不是愚昧和落后状态下的稳定和谐,而是与改革、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与富强、民主、文明联系起来的现化化建设条件下的稳定和谐。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就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关键是我们要正视矛盾,找到化解矛盾的正确途径和有效方法,形成妥善处理矛盾的体制机制,而不能让矛盾积累和发展起来、以致影响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过程,正是我们采取积极措施,主动消除社会治安中不和谐、不稳定因素的过程,只有持之以恒地坚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措施,才能逐步消除社会治安中各种不和谐因素,达到社会治安的和谐发展,才能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做保障。为此,要努力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开拓新思路,提出新第2页共6页办法,创造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