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总结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总结我县根据部、省、市的有关统一部署和要求,于2006年11月1日至20XX年2月12日在全县范围内对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企业,个体工商户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开展了一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
共检查用人单位98户,涉及劳动者0
87万人,其中农民工0
67万人;责令11户用人单位补发劳动者工资19
03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18
43万元,涉及劳动者319人,其中农民工291人,责令1户用人单位退还职工押金1人200元;全县共抽调检查的人员10人,组织召开现场咨询活动1场,散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咨询200余人次;共立案5起,责令限期改正3件,行政处理2件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活动,较好地规范了劳动用工行为,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领导,制订检查方案根据劳社部函[2006]202号、苏劳社电[2006]11号和市连劳社发[2006]248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劳动保障、建设、公安、总工会四部门的负责人联席会议,成立了“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劳动保障局局长任组长,劳动保障局、建设局、公安局、总工会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10名执法人员集中办公联合执法,确保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我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还按照部、省、市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订了“专项检查活动的工作方案”,将专项检查活动分为四个阶段:(一)普法宣传阶段(2006年11月1日—11月10日);(二)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自查阶段(2006年11月11日—11月20日);(三)汇总上报拖欠工资数额阶段(2006年11月21日—第1页共3页11月24日);(四)执法检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