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manResourcesChina,Asia2017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办法一、目的为建立和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员工业绩进行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将员工工作目标与企业战略目标以及个人绩效相结合,确保员工工作目标与企业目标保持一致,根据徳韧集团绩效考核总体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范围本考核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含试用期员工)
考核根据岗位工作标准的关键指标进行考核
绩效考核指标分为部门负责人和普通员工考核指标(含生产车间员工)
部门负责人指标及评分标准由公司制定;部门负责人以下的副部长、助理、科长及其他员工指标及评分标准由部门负责人制定,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考核指标按照各岗位的工作职能和工作侧重点不同来确定,但涉及本部门工作职能的各项指标必须全部覆盖到位,并且部门可以增加有利于各自部门管理的指标,以确保考核效果
三、考核原则客观原则:对被考核者的任何评价都应明确的评价标准,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地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自主原则:各部门可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在一定范围内制定相应的考核规程和评价标准,形成部门的考核实施细则,部门内所有岗位均有对应的考核指标;公开原则:各级考核指标(含项目、权重和评价标准等)的制定与过程调整,对员工公开;反馈原则:过程监控结果和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改进的方向;改进原则:考核目的在于监督责任者的职能履行与实施,促进责任者对公司/部门经营目标的有效贯彻与实现,因此在考核中要注重对责任者的自我纠正和改进情况的评价;四、考核周期员工绩效考核分为月度和年度考核,具体以实际操作为准
月度考核结果提交时间为每月15日前
年度考核结果提交时间为次年1月15日前
五、考核职责(一)公司的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总体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