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对县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开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开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2008年11月12日在**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法制民政工委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现在,我受主任会议委托,作《**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开展执法检查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执法检查经过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特别是在推进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各种利益矛盾频繁发生,广大人民群众通常选择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民商事审判工作便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县人大常委会予以高度重视,将此类问题列入二oo八年常委会议题,并在今天的会议上听取了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唐勇《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专项汇报》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去年以来我县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按照《监督法》和《XX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要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多次专题研究,决定开展执法检查,成立由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分别担任正、副组长的四个执法检查组,分赴城关、毛坝、高桥、洄水、蒿坪、红椿等六个片区召开评议会,开展工作视察、问卷调查
在评议会前,各乡(镇)人大对本乡(镇)有关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解,组织人大代表、干部、群众座谈,形成评议材料,参加片区评议会
县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有关领导,有关人大代表、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群众代表、案件当事人等分别参加评议
县人大办下发了执法检查通知
法制民政工委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制定了执法检查方案,提出了执法检查要紧紧围绕公正效率这一主题,确定了检查的十个重第1页共3页点内容,抽调有关法律骨干组成了问题核实组,深入县人民法院对评议中揭摆出来的案件、“三类”(上诉、抗诉、申诉)案件的处理、办案责任制的建立、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落实、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等情况进行调查